传教士内部的礼仪之争,为何让康熙大怒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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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争论结束以后,南怀仁取得了康熙帝的进一步信任和支持,康熙十年(年),御书“敬天”匾额,悬挂在天主教中堂。

1、康熙帝与西方传教士的关系

康熙十三年,南怀仁制成一批天文仪器,陈列于观象台上,又撰写16卷的《新制灵台仪象志》,得到康熙帝的赞许:

“历法天文,关系大典,据奏仪象告成,制造精密,南怀仁殚心料理,勤劳可嘉,着从优议叙具奏。”

经过礼部和吏部的商议,正式授予南怀仁钦天监监正,加太常寺少卿职衔。康熙十七年,南怀仁又将汤若望的“二百年恒”表加以补充和修改,制成“二千年历”,共32卷,名日《康熙永年历法》,再一次受到康熙帝的嘉奖,本来吏部建议加一级,康熙帝认为“所议尚轻,着再议具奏”。

结果,又加一级,授南怀仁为通政使司通政使职衔。康熙二十一年,南怀仁因制造神威炮成功,再升一级,授予工部右侍郎职衔。

康熙帝不仅对南怀仁屡次加官晋爵,且在南巡中也常常接见各地的传教士。

康熙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康熙帝巡行到山东济南府,即派遣侍卫到天主堂,刚好传教士汪儒望已往江宁,没有见到。

同年十一月初一日,康熙帝南巡到金陵,遣侍卫到天主堂传呼汪儒望和毕嘉两传教士。

康熙帝到杭州时又接见传教士殷铎泽及松江天主堂的潘国良等人。当康熙帝由陆路至江宁,进通济门时再次接见传教士毕嘉和汪儒望两人。

随着康熙帝与传教士的频繁接触,禁教政策逐渐开始松动。

康熙二十六年(年),康熙帝下令:

“今地方官间有禁止条约内,将天主教同于白莲教‘谋叛’字样,着删去。”

白莲教是反抗清朝统治的民间秘密宗教,长期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残酷镇压,康熙帝把天主教从“谋叛的白莲教”解脱出来,使天主教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从此,天主教取得合法的地位和传教的自由,使一度受到挫折的传教事业又得到极大的发展。

到康熙四十年,全国各省已有耶稣会教堂座,方济各会教堂24座,多明我会教堂6座,奥斯定会教堂4座。

2、礼仪之争

尽管康熙帝重用西方传教士,但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度的。

一旦西方宗教冲击中国的皇权,威胁到清朝政府的专制统治,康熙帝立即改变态度,从允许自由传教转变为禁止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康熙中后期的“礼仪之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对于在中国的传教方式,西方天主教内部历来就有不同意见利玛窦为了打开中国的大门,采取尊重中国文化传统的渐进方法而继承利玛窦的龙华民就主张采取激进的传教方法。

17世纪,其他修会传教士纷纷进入中国,使这场争论变得更加激烈,他们争论的焦点主要在四个方面:

其一,关于“GOD”的译名。

利玛窦在肇庆传教时,有一位青年始创“天主”的名称。利玛窦认为“天主”有主宰天地的意思,与天主教的创世主意义十分符合,于是采用“天主”的名称,甚至把自己的著作《天学实义》改名为《天主实义》。

后来,利玛窦进一步阅读先秦著作,发现在五经中有大量关于“上帝”和“天”的记载,于是,又提出“上帝”也就是天主,“天”是一位全知的主宰。这就把西方的造物主用“天”、“天主”、“上帝”来称呼。

但是龙华民等人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天”、“上帝”等只是一种义理,并不是天地的唯一主宰,他主张用拉丁文“Deus”的音译“坦斯”来称呼天地的造物主。

其二,关于祭祖之争。

利玛窦认为祭祖是一种礼节,表示孝思而已,并非是一种宗教活动。因此,允许天主教徒参加祭祖活动。

但方济各会士万济国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祭祖就是为求福,尤其是木立牌写“故祖考某神主或神位”,就是崇拜异端之神,这是与天主教主张世界上只有一个造物主相违背的,必须严格禁止教徒参加祭祖活动。

其三,关于祭孔子的争论。

方济各会士等认为只有圣品之人,才能奉祀,而孔子不是圣品,不可奉祀,如奉祀孔子就是异端行为。

利玛窦及其支持者认为,祭孔敬孔,只是敬其为人师表。

他们认为尊孔并不是一种迷信活动,并无求福之心,夏书浑指出:

“孔子之祭,不过敬服其道高德重而已,非求福也。孔子之德修于己,故其德隆;孔子之道本乎天,故其道尊。惟孔子为人所不可及也,故释奠以祭之。”

其四,关于民间信仰活动的争论。

中国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国家,除了佛、道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派别之外,民间还崇拜各种各样的偶像,有历代贤臣名将,也有传说中的历史人物,甚至山川异石都成为敬奉的对象。

比如各地都崇信城隍,中国的天主教徒一般不加反对,只是反对在祀城隍时夹带的各种迷信活动。

他们认为:

“今城隍庙塑造多像,有吏役配匹,杂沓秽甚矣。又其祀,如卜茭、掣签、焚楮、赛愿等,一如祭野鬼之法,更大非礼。倘居言路者能题疏厘正,为郡县者能革去诸邪条,明正其为上帝所遣之天神,肃禁祷祀,独存一主,写守护城隍之神,行之则庶无失也。”

但另一部分传教士认为耶稣会士对消除中国的异端太软弱,必须将一切偶像和庙宇扫除干净。

3、礼仪之争为何会发生?

有关以上诸问题的争论,本来只局限在教会内部进行。

但到17世纪30年代,在菲律宾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会士来到福建福安,看到耶稣会士与非教徒一起祭祖敬礼,十分不满,多明我会士黎玉范回马尼拉,再到罗马向教皇告状。

年,教皇英诺森十世发布通谕,禁止中国教徒参加祭孔和祭祖的礼仪。为了反驳多明我会的指控,耶稣会也派卫匡国回罗马进行辩解。年,教皇亚历山大七世发布通谕,只要不含迷信色彩,不妨害根本的信仰,准许中国教徒参加祭孔和祭祖活动。从此,耶稣会士与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士各行其事,没有发生较大的冲突。

但是,自从年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颜珰担任福建教区的主教以后,形势发生急剧的变化。

他上任不久,就发布严禁中国教徒祭祖、祭孔的七条告示:

(一)为统一称呼唯一真神的名字起见,应该用天主名称,欧人用“坦斯”或中文里的“天”和“上帝”,一概除去。

(二)在教堂内悬挂的“敬天”匾额,应该在函件公布日起两个月内取消,以后并不准再用。

(三)教皇亚历山大七世时,卫匡国呈请圣职部批准的礼仪案,因许多不符合事实,所以信众们不能享用。

(四)必须禁止每年两次祭祖的隆重典礼。

(五)废除为死亡者所立的牌位,或至少应除去牌位上的神或灵字。

(六)许多术语如偶不谨慎,会使人误会而开异端之路。

例如,“若适当的领悟中国哲学和教规无异”,“古贤达们愿把太极为天主是万有的真原作定义”,“孔子用于神明的敬礼是文化,而非宗教性的”,“称作经的古籍是极好的物理和伦理的纲领”等等。

(七)关于学校教科书中,不应该混入无神思想和异端邪说,致使和教规抵触。

对于颜珰的以上七条禁令,耶稣会士不仅不执行,而且上奏康熙帝,希望得到中国皇帝的支持。

4、康熙帝介入礼仪之争

康熙三十九年(年),闵明我、徐日升、安多、张诚等上奏说:

“臣等管见,以为拜孔子,敬其为人师范,并非祈福佑聪明爵禄而拜也。祭祀祖先,出于爱亲之义,依儒礼亦无求佑之说,惟尽孝思之念而已。虽设立祖先之牌,非谓祖先之魂在木牌位之上,不过抒子孙报本追远,如在之意耳。至于郊天之礼典,非祭苍苍有形之天,乃祭天地万物根源主宰,即孔子所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有时不称上帝而称天者,犹主上不日主上,而日陛下,日朝廷之类,虽名称不同,其实一也。前蒙皇上所赐匾额,御书‘敬天’二字,正是此意。远臣等鄙见,以此答之,但缘关系中国风俗,不敢私寄,恭请睿鉴训诲,远臣不胜惶悚待命之至。”

康熙帝看见奏折,立即批示:“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钦此。”

康熙支持耶稣会士的谕旨传到欧洲后,罗马教廷十分恼火。

年11月20日,教皇克来孟十一世批准“异教徒裁判所”关于礼仪的文件,文件中严禁中国教徒使用“天”、“上帝”称天主;禁止礼拜堂里悬挂有青天字样的匾额;禁止基督徒祀孔、祭祖;禁止牌位上有灵魂等字样。

为此,教皇还派遣多罗到中国宣布这个禁令。

5、教皇与康熙的较量

从此,天主教内部的争论扩大到罗马教皇与中国皇帝的争辩。

1?05年,教皇的使节多罗到达北京,康熙帝召见时,多罗不敢提教皇的禁令。第二年,康熙帝已经知道禁令的内容,六月二十日再次召见多罗,警告他不要干涉中国的事情。

康熙帝在谕旨中,语气虽比较婉转,但实际上已对多罗下了逐客令,为了赶走多罗,康熙帝还要闵明我等劝多罗早日离开中国。

多罗眼看在北京呆不下去,不得不收拾行李,离京南下。到了南京,将教皇的禁令公布了,并要求中国教徒无条件执行,否则开除教籍。

康熙帝闻讯后,火冒三丈,立即下令将多罗囚禁澳门,颜珰也被逮捕,并驱逐出境。

康熙帝一方面对多罗下逐客令,一方面命令全国传教士进行登记,加以控制,“凡不回去的西洋人等写票,用内务府印给发,票上写西洋某国人,年若干,在某会,来中国若干年,永不复回西洋。

已经来京朝觐陛见,为此给票,兼满汉字,将千字文编成号数,挨次存记,”凡是无票又不愿领票者,“驱往澳门安插,不许存留内地”。

谕旨公布后,李若瑟、索玛诺、瞿良士、艾若瑟、隆盛、殷洪绪、傅圣泽、赫苍壁、冯秉正等数十人陆续来京请领印票,前往各省传教。

但也有不愿领票的传教士,被驱逐到澳门。

康熙帝的不屈服态度,使教皇克来孟十一世于年3月19日再次发表通谕,重申年的禁约:

“严示在中国之众西洋人悉知,即便遵行;如或不然,依天主教之罚处之。”

这张禁约的全文如下:

(一)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坦斯”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取下来,不许悬挂。

(二)春秋二季祭孔子,并祭祖宗之大礼,凡人教之人不许作为主祭助祭之事,连入教之人亦不许在此处站立,因为此与异端相同。

(三)凡入天主教之官员或进士、举人、生员等,于每月初一日、十五日不许人孔子庙行礼,或有新上任之官,并新得进士、新得举人、生员者,亦俱不许入孔子庙行礼。

(四)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许入祠堂行一切之礼。

(五)凡入天主教之人或在家里,或在坟上,或逢吊丧之事,俱不许行礼。或本教与别教之人,若相会时,亦不许行此礼,因为还是异端之事。再入天主教之人,或说我并不曾行异端之事,我不过要报本的意思,我并不求福,亦不求免祸,虽有如此说话者,亦不可。

(六)凡遇别教之人行此礼时,人天主教之人若要行我所禁止之事,如此而已,我教皇自今以后不论你们大人小人之言论,我俱不听信。

罗马教皇要求天主教徒绝对服从以上禁约,而且规定:

“自今之后,凡西洋人在中国传教,或再有往中国去传教者,必须于未传教之先,在天主台前发誓谨守此条约之礼,随后即将发誓之音信,寄到罗马府来。”

但是康熙帝根本不买账,把教皇的所谓通谕禁令,统统退回罗马。

教皇为了缓和紧张气氛,年不得不再派嘉乐为特使前往北京疏通关系。嘉乐未抵京之前,康熙帝已召见白晋、巴多明等传教士,肯定了利玛窦到中国后,“未犯中国法度”,“与中国毫无损益”,“去留亦无关涉”的做法,指斥自多罗“误听颜珰,不通文理,妄诞议论”,“轻论中国理义之是非”的荒谬,要他们统一认识,一旦嘉乐特使“问及尔等行教之事,尔众人公同答应,中国行教俱遵利玛窦规矩。”

年12月26日,嘉乐抵达北京,康熙帝迟迟不肯接见他,并传旨与嘉乐曰:“朕之旨意,前后无二,尔教皇条约,与中国道理大相悖谬。”

当康熙帝看完教皇的禁约以后,更加生气,他在禁约上朱批道:

览此条约,只可说得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况西洋人等无一人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今见来臣条约,竟是和尚道士异端小教相同,彼此乱言者,莫过如此。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钦此。

6、为什么康熙帝会生那么大的气呢?

因为教皇的禁约冲击了尊孔崇儒这一中国封建文化的核心,威胁到清王朝统治的基础。

儒家学说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理论根据,孔子是封建帝王顶礼膜拜的偶像。历代统治者都是尊孔崇儒的,康熙当然也不例外。他认为孔子是“生民未有之圣”,对孔子十分崇敬。

他未亲政以前,就率礼部各大臣到国子监视学,举行临雍大典。亲政之后,更加积极地推行尊孔读经方针,他在宫中建传心殿,专祀孔子,每次南巡,都要给各地孔庙题写匾联。

而教皇的禁约不准祭孔尊孔,必然触犯康熙帝。

因此,他在接见嘉乐时,愤怒地指出:

“尔等西洋人一字不识,一句不通,开口非佛经即道藏,异端小教之言,如何倒指孔子道理为异端,殊属悖理。”

嘉乐眼看没有回旋余地,只好自作主张,提出八项修正意见,希望得到康熙帝的谅解。

这八条修正案是:

(一)准许教友家中供奉祖宗牌位,牌位上只许写先考、先妣姓名,两旁加注天主教孝敬父母的道理。

(二)准许中国教徒对亡人的礼节,但是这些礼节应该是非宗教性质的社会礼节。

(三)准许非宗教性质的敬孔典礼。孔子牌位若不书灵位等字,也可供奉,且准上香致敬。

(四)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叩头。

(五)准许在丧礼中焚香点烛,但应声明不从流俗迷信。

(六)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供陈果蔬,但应声明只行社会礼节,不从流俗迷信。

(七)准许新年和其他节日,在改正的牌位前叩头。

(八)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焚香点烛,在墓前供陈果蔬,但俱应声明不从流俗迷信。

嘉乐妥协性的修正案,既得不到康熙帝的认可,也得不到教皇的批准,只能在教会内引起更大的混乱。最后,嘉乐一事无成,只好灰溜溜地返回欧洲了。

康熙帝亲政以后,无论是重用传教士,还是排斥传教士,都是以维护和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为出发点的。汤若望、南怀仁等尊重中国礼仪,“未犯中国法度”,而且还制造火炮,壮大清朝军事力量,当然得到康熙帝的欢迎。

而罗马教皇及颜珰、多罗等人,禁止中国教徒祭祖、祭孔,干涉中国内政,触动中国封建文化的根基,康熙帝毫不犹豫地加以限制,甚至进行取缔。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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