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者、教育家。年生于台北。迄今已出版专著百余种,代表作有《文化符号学》《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国学入门》《龚鹏程四十自述》《中国文学史》等,自年起,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任国务院中国国学中心顾问、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中心主任、四川都江堰孔庙主持。近年频繁往来于两岸三地及东亚、东南亚地区,积极推动各项学术研究、文化产业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事业。
您是如何看待书法展览的?
龚鹏程:现代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生活领域的公众化。许多原先属于私人的、生活性的事务或活动,渐被拉出来,放在公众视域中,由大众检视;或设立若干规则与法律来处理此等事,造成哈贝马斯所说的“对生活世界的殖民”现象。例如父母管教小孩,本是生活性私事,可是现在有了许多法律规范之,随时可以监督或直接插手、介入。夫妻相处,更是私密性极高的事,但现在彼此以法律攻防,亦成了常态。
书法展示也是如此。过去,作者在自家书斋中写字,在自家厅堂里挂示一二。其他的,合并其收藏所得,大抵置诸衍箧、藏于箱椟。只有二三好友来访时,才会取出共赏。欣赏的地方,大抵也在斋室之中。因此书法之创作及展示,本是私人性、生活性的。方今不然,书家或被组织或自愿当众挥毫,把书法做为表演。展示的场所,则可能是广场,也可能是画廊、艺术馆。总之,绝不会在家里。此书法之公众化也。
书法报:现代书法展览兴起,使书法展示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您对此怎么看?
龚鹏程:书法公众化的结果,乃是可以惊俗目、可以娱广筵而不可以适独坐的。所以空间的改变直接影响了书法的性质。现代书法之表演性、大众化、庸俗化、形式化、杂耍化,都与这一点有关。
因为在广场、现代艺廊、美术馆这类人为隔离的非自然空间,书法很自然地就要适应它,而走向大幅,或形式上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形态,内容更不必讲求。因聚众围观者已不是与书法家同怀的师友文侣,而是近乎文盲半文盲的俗人,再写那些诗文,何能引发共鸣?最多写点“天道酬勤”“难得糊涂”“龙”“虎”“禅”“佛”就很够了。
我一向批判现代化,故不能认同这种创作型态,当然也就不会参加各种展览。我亦未参与任何社团、协会,所以从没人来逼我展览,孤鸾自舞,乐得逍遥。
为何近年您也开始举办书法展览?
龚鹏程:我五十岁以后,忽觉批判现代性不能只避开它,更应迎上前去,戏搦其锋,所以开始自己办展。
您的展览和通常的书法展有什么不同?
龚鹏程:形式上,我发展书法本有的个人性、生活性、私密性,延伸原先书斋和雅集的形态,在台北“时空艺廊”办展,空间极小,又只周三下午和周六、周日开放,基本属于我旅居大陆以后跟师友报告近况的见面会,只是拿书法展做个话题罢了。但它毕竟又不只是书斋那样的纯个人空间,所以我要对传统再做些拓展。拓展分两方面,一是形式上增加演讲、座谈以及写春联的活动。这些都具有公众性,但又仍是传统的师友讲习和岁时聚会。二是内容上,强调书法应是“文士书”,反对现代专业书家之说,回归古代书法之本性,认为文字、文学与文化,三者仍应结合为一。
这种形态,后来成为我办书法展的雏型。地方基本上不选现代展场,而在图书馆、寺庙、书店、书院等处;内容则批判流俗,独树赤帜,认为现今许多书家只是技工、只是杂耍、只是胡搞,没文化,不能诗文,甚且不识字。
去年,我开始进入现代美术场馆,在浙江美术馆、南昌书法院等处办展,也很成功,今后打算再继续办这类展。
从小空间走向大场馆,是您向现代艺术观妥协了吗?
龚鹏程:不然,我向来主张“贞不绝俗”或“不离世而超脱”。观世音要度化凡愚,不可能不下降临凡。反现代性者,若不能进入现代而转化之,别人恐怕也不会信服,只会嗤讽你古貌古心,对现代适应不良。所以我离俗之后,还要即俗,在世俗的场域中表现超越世俗的性质。
虽都是展览,但我会做得与一般不同。我的图录就与一般书家有区别,结合创作与理论,正式出书。展示形式也是传统装裱的发展,有现代感而又有本有源。其中甚至还包含了装置、演讲及书论,更是继续深化“文士书”的观念,要打破今日俗见、俗说、俗书,再立新的审美标准。
换言之,我的展览可能效果还不甚大,影响还不显著,但立意实迥异于一般书家,有特殊的意趣与诉求。